根據學校2024年工作安排,拟于5月22日開展2023-2024學年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結題驗收工作,請各單位督促項目負責人做好結題申報準備工作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結題範圍
2022年獲批立項的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。
二、結題要求
1.已按照項目申報書完成研究内容,并取得預期成果。
2.凡項目公開發表的論文和出版的專著類結項(鑒定)成果必須與立項内容一緻,作者單位須為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,應注明“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”及其項目名稱和項目編号;實踐性成果須與項目研究内容相符;研究報告不能寫成論文形式;至少一項成果(研究論文或專著)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。
3.用于結題的成果一經使用,不可重複用于其他項目結題。
4.項目一經立項批準,原則上不得随意調整人員(含排序)、變更研究計劃。若因項目成員工作變動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須做相應調整的,或若因特殊原因項目不能按照預定時間完成的,須在項目結題前由項目負責人填寫《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》(附件3),經單位同意并報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備案。結題通過後不再接受任何形式變更申請。
三、結題程序與結題材料
1.項目負責人向所在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提交結題材料。結題材料包括:①《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結題評審書》(附件1);②研究報告;③立項申請書;④成果複印件以及相關結項支撐材料;⑤《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結題申請表》(附件5)。①~④項紙質材料一式一份裝訂成冊。
2.項目負責人須對結題材料進行嚴格審核,研究成果複印件須由項目負責人簽署“與原件一緻”意見,并簽名。
3.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會議評審,評審步驟為項目彙報、專家審議、形成結論、意見簽署等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項目原則上不提前結題。項目研究工作若已提前完成,項目負責人可申請提前結項,但研究時間不能少于一年。
(二)嚴格對照《立項申請書》,檢查項目的研究内容和預期成果是否完成,提交材料是否屬實,标注是否準确等。
(三)結項申報材料紙質版統一按A4紙雙面打印,膠裝成冊。所有材料電子版分别合并為1個word文本和1個pdf文本,與紙質版内容及排序保持一緻。
(四)以上所有材料請于5月21日(星期一)16點前報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(行政樓606室),另電子版材料請發至孫銀龍企業微信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聯系人:孫銀龍
地址:行政樓606室
附件: 1.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結題評審書
2.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結題報告書
3.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
4.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變更情況備案表
5.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專項研究項目結題申請表
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研究中心
2024年5月11日